听众田女士打进经济广播《天天315热线》,投诉保定市起源名车汇二手车行。
田女士【20年保定二手车网我卖给二手车行一辆车,签的那个合同显示从今日起有任何违章等情况跟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是他把我这个车卖给第三方了,至今未过户,而且还有违章,给二手车行打电话,说那个车主没有在家,然后还往后推。】
记者拨打田女士提供的保定市起源名车汇二手车行的电话了解情况,车行的负责人于凯告诉记者,他们也在积极联系中。
于凯【现在的车主出门了,还没回来,我们在签合同的时候会跟车主也签好可以直接过到新的车主身上,我也正在协商这个事,我跟她合同写得很清楚,几点几分在什么日期签的合同,之前的一切违章和之后的一切违章我们责任划分的很清楚,签得很清楚,现在违章跟她也没什么关系。】
汽车没有及时过户,会带来哪些隐患?如果发生问题,田女士与二手车行签订的合同可以规避责任吗?记者咨询了李鹏律师。
李鹏律师【首先来说第一点,如果大家涉及到二手车买卖的话一定要按照相关《道交法》和《道交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要进行过户处理,也就是按照咱们车管所的要求和规定,将车辆过户到买方的手中保定二手车网;第二就是结合本案来看,原车主叫做A,二手车行叫做B,如果说双方达成了合意,就是说不进行过户,实际当中咱们遇到过这种问题,有些人约定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这个车虽然买了,但是我不过户,或者是A把车卖给B之后,A怠于行使权,也就是A不主动积极要求B去过户这个车的话,如果是这个车辆在被出售或者是被B使用过程当中真的是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出现违章的话,那A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因为A怠于行驶这个权利,并且双方都没有按照国家法律的要求来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第三点就是说A想过户,但是B拒不过户的话,A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配合自己尽快办理过户手续,按照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被告也就是二手车商配合自己完成交易登记过户的手续,在这个行为完成之后,如果这个车再出现违章或者交通事故等等一系列交通问题,那才是真正的跟自己没有关系了;第四点虽然双方合同当中约定了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或者哪天哪日的几点几分几秒开始之前的责任由A承担,之后的责任由B承担,但是大家记住,这个约定是刚才跟咱们所谈的《道交法》实施条例当中的约定是相悖的,所以说即便是有这样明确的约定,那么双方也不能按照这个约定来逾越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大家还要注意,即便双方之间有这个约定,但是约定这是一种内部约定,那咱们一般《民法》上认为主体之间的内部约定只对并立人两个人内部生效,但是不得对抗案外第三方,比如说这个车真的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的人要告登记车主,那登记车主可以用协议追加B作为共同被告,那可能的结果就是两个人因为都有过错,那都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经济广播记者 刘剑欣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