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3点多,从网吧出来的刘某发现自己的“摩托车不见了”,于是报警求助。警方调查发现,他的摩托车并没有丢失,而是醉酒后落在了去的第二家饭店门口。刘某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依法处理。
日前,鞍山八角台公安派出所于凌晨3时许接到了一起报警求助,报警人刘某称自己停在一网吧门前的摩托车丢了。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见到了报警人刘某。民警当时就注意到,刘某浑身酒气,说话也有些含糊。随后,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
刘某告诉民警,其喝完酒后将摩托车停至网吧门前,上完网一出来就发现摩托车不见了。
对于刘某的模糊描述,且其明显的醉酒特征,民警推断刘某可能涉嫌酒后驾驶摩托车,立即联系了海城交警大队。
海城交警大队民警来到派出所,现场对刘某进行了酒精呼吸测试,测得的结果为197mg/100ml。民警又带其前往医院进行血液内酒精含量测试,测得的结果为215.6mg/100ml,已经涉嫌醉酒驾驶。
这时刘某自己也承认,“喝完酒骑摩托车了。”民警按照其描述的行动路线排查了4个小时监控录像。“他醉酒后,以为摩托车在网吧门口丢了,实际上是自己落在上一站的饭店门口了。”天亮后刘某才醒酒,想起了自己前一天晚上的醉酒驾驶过程。(记者 吕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