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多项影响汽车业新规发布 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明确

来源:新民晚报 发布:2021-06-24 09:29:37

2021年上半场,一批“重量级”汽车新政彰显政策威力。展望下半年又将有多项新政影响汽车业,涉及排放召回、国六标准、换电、二手车交易、机动车发票等方面,在不断完善行业健康发展同时,影响车市走向。

●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生态环境部制定并发布的《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政与之前最大的不同是,将产品召回由安全召回扩展至排放召回。机动车存在三种情形必须召回,一是由于设计、生产缺陷导致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二是由于不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导致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三是由于设计、生产原因导致机动车存在其他不符合排放标准或不合理排放。

●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

2021年7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与国五标准相比,国六标准进一步加严,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限值分别减低77%和67%。我国已经于2019年7月1日实施了重型燃气车国六标准,2020年7月1日实施了轻型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等重型城市车辆国六标准。

●电动汽车首个国家换电标准

市场监管总局批准的《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国家标准,将于2021年11月1日实施。规定了可换电电动汽车所持有的安全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适用于可进行的换电的M 1类纯电动汽车。作为汽车行业在换电模式领域制定的首个基础通用国家标准,解决了以往换电模式无标准可依的问题,将进一步提升换电电动汽车在机械强度、电气安全、环境适应性等方面的安全水平,促进换电模式良序发展。

●新能源车换电应用试点启动

工信部、国家能源局将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具体内容包括加强技术研发,支持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整车、动力电池、换电装备等关键技术攻关,鼓励在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港口、矿山等公共领域率先试点,推动商业化运营。随着新能源汽车换电应用试点启动,预测到2025年可带来180亿元的设备需求以及千亿元的市场规模。

●二手车异地交易新规

商务部、公安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 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的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全部推行;2022年全国全面推行。明确对已经登记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买卖双方可以选择在车辆转出地或者转入地进行交易。但对在车辆转入地和转出地以外第三地进行交易的车辆,不得为其办理交易事宜。从制度上解决二手车异地交易周期长、不便捷等问题。自6月1日起,新规在天津、太原、沈阳、上海等20个城市试点先行推行。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

税务总局、工信部、公安部共同制定的《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机动车方销售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机动车销售方按照“一车一票”原则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销售方应当按照销售符合国家机动车管理部门车辆参数、安全等技术指标规定的车辆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如实开具机动车发票。销售方根据不同情形,使用不同种类的机动车发票。购买方购进机动车自用的,销售方应当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规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生产、批发、零售全流程的发票使用行为,杜绝机动车发票虚开案件发生,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营商环境。 (雍君)